海关严查舱单_上海瑞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9-03-06
要求品名、件重、箱号封号与船公司提单一致。品名是核查重点,为了能够核查品名,海关已要求船公司每月定期上报所签提单汇总表,并与出口舱单进行品名、件重、箱号封号对比。
对品名差异严重的,将会立案处理!!!
已经有报关员表示遇到这个问题了,以前舱单上品名可以打得比较含糊笼统,但近开始被要求报清具体品名!
所以,再次强调,这次核查重点是品名、件重、箱号封号与船公司提单一致。大家在申报时千万不要注意核对,品名更是不要贪图方便要报具体!
(陆续有报关公司接到海关通知)
事实上,这不是开年来,海关次“做规矩”了。一开年,就有一条海关的“查验新规”炸裂了外贸、货代朋友圈!
年初的炸裂外贸、货代朋友圈的海关查验新规:连续365天内,任何因海关查验而产生的删改单,前两次扣减企业信用分数,后一次(第三次)系统直接自动移送“两简案件”立案岗位进行行政处罚?
查验扣货待处理转两简三种情况:
1.总金额大于五十万人民币,无论修改什么部分,要转稽查。
2.HS或品名不对的,并有具体列名的,总金额大于五万人民币的,要转缉查
3.同一家经营单位在一年内有过三次因查验扣货发生的删改单的,要转稽查
1种和第3种都是海关电脑后台自动判定,无法人为干预!
据悉,所谓的“两简案件”就是简单案件、简单处理,一般是指非重大情节的查验不符(如申报要素等不涉及税差的更改),而查验严重不符的则将进缉私。具体是进两简,还是缉私,则将由新的查验系统来判定!
一体化通关的,查验地海关负责两简案件的处理(也就是如果是上海海关查验的将由上海海关负责两简案件的后续处理)。
所以。请各位货代朋友及时通知客户,这段期间,大家在申报时千万不要注意核对,品名更是不要贪图方便要报具体!,以免后期造成无必要的损失!
以上是我司上海瑞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介绍海关严查舱单,品名差异严重的会被立案!!!的相关替换.如有需要欢迎致电我司.